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教职工探亲路费报销的通知
2014-5-7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经与计划财务处沟通,现将2013-2014年度教职工探亲路费报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办法

依据《大连铁道学院关于职工探亲路费报销办法的通知》(连铁院[2001]70号)、《关于教职工探亲路费报销办法的补充说明》(大交大人字[2008]7号)文件报销。

二、报销程序

1、本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2、所在单位审核并签字,由专人负责集中将票据及2013-2014年度探亲票报销情况统计表报人事处劳资科审核;

3、人事处审核;

4、本人到计划财务处报销。

三、时间安排

人事处审核2013-2014年度教职工探亲票据时间为514-522日,

计划财务处报销时间为514-627(节假日及周三、五下午、月末最后一天除外)

人事处审核票据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514日(周三)

电气、环境、经管、艺术、土木、外语

515日(周四)

机械、材料、交通、理学院、软件、动车学院

516日(周五)

思政部、体育、爱恩、信息、ODA、连挤中心

519日(周一)

图书馆、成教、科技园、网络中心、各管理机构(机关)

520日(周二)

机动时间

521日(周三)

机动时间

522日(周四)

机动时间

  注:上述单位含挂靠机构。

请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及时传达通知,并提前做好报销审核工作。

望周知。

                   人事处

                   20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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