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全面提高教师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更好地突出我校办学特色,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学校拟选派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到沈阳机车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车”)挂职锻炼,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及数量
1.选派范围:40周岁以下的工科、理科、管理科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较好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责任心,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未出现过师德考核不合格或“教学一票否决”情况。
2.选派数量:3-5名。
二、挂职锻炼期限
6个月左右。
三、政策支持
选派人员在沈车挂职锻炼期间,每月可报销一次大连至沈阳的往返火车路费,在沈车工作每日可享受18元/日的差旅补助;按照我校和沈车规定保质保量完成挂职锻炼工作任务,并完成我校或所在学院布置的其他任务,则视同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
四、组织实施
1.各有关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后至多推荐1名教师到沈车挂职锻炼,填写《大连交通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纸质,签字盖章),于5月17日前报送组织人事部师资科。
2.组织人事部汇总审核申报情况,并组织相关专家选拔拟推荐人选后,报学校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3.组织人事部与沈车沟通协调,确定挂职锻炼岗位和时间。
4.学校、沈车、骨干教师,签订三方协议,正式挂职锻炼;不签订三方协议者,取消挂职锻炼资格。
五、考核
挂职锻炼期间,挂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沈车作息时间、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每月要向所在学院(部、中心)汇报情况,并做好挂职锻炼工作日志。
挂职锻炼后,挂职人员须提交《大连交通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挂职锻炼考核表》、挂职锻炼工作日志、挂职锻炼总结,由学校和沈车共同对挂职锻炼人员进行考核。学校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证书。
六、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协议执行。
附件1:《大连交通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
附件2:《大连交通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挂职锻炼考核表》
组织人事部
2012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