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首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待遇兑现的通知
2010-11-1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辽人社【2010】25号)及《大连交通大学第五轮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意见》(大交大委发[2010]34号)规定,首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中岗位类别或等级发生变化的人员,自2008年11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待遇。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人员聘任到管理岗位,其所聘任的岗位工资可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前执行的岗位技术等级工资进行比较,作为过渡性政策继续执行本层级岗位技术等级工资的最低档。2010年岗位设置管理时晋升的技术等级和2010年评定的技术职称的工资及相关待遇均不兑现,按所聘岗位兑现有关待遇。
我校拟于2010年11月对首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中晋升技术等级工资的人员工资进行调整,并补发2008年11月以来的工资差额。现将调整后的明细表发给各单位进行核对,本人签字确认后,请各单位负责人在明细表中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于11月2日12:00之前将明细表反馈组织人事部劳资科。
另外,对于第五轮聘任中其他岗位变化人员,拟于11月下旬兑现新聘岗位的工资待遇。
 
                                   组织人事部
      2010年11月1日
 
 
版权所有 ©2013 - 2014 大连交通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邮编:116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