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
1.根据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制定、修改、完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负责编制学校年度劳动工资计划,报省批准后具体实施。
3.负责全校工资总额管理。
4.落实国务院、辽宁省关于在职职工调整工资、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等有关文件,制定我校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5.负责混岗职工劳务费审批工作。
6.负责劳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制定有关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8.负责办理调入、调出人员工资关系。
9.负责核定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
10.负责劳资统计工作。
二、福利
1.负责缴纳全校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合同制职工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工作。
2.负责死亡人员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定、发放工作。
3.负责全校教职工探亲路费报销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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