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部门介绍
高端人才建设工作
师资工作
人事工作
劳资工作
政策文件
下载中心
机构设置
部门职责
人才招聘
各级人才工程
优秀人才
特聘教授
双聘院士
科室职责
师德建设
考核
科室职责
人事政策
业务流程
科室职责
业务流程
人事工作
师资工作
劳资工作
高端人才建设工作
人事工作
师资工作
劳资工作
办理退休手续须知
新进人员报到须知
探亲路费报销须知
办理收入证明须知
办理退休手续须知
办理抚恤金、丧葬费须知
首页
》
劳资工作
》
业务流程
》
办理退休手续须知
办理退休手续须知
1
、根据国家有关离退休文件规定(男职工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由人事科核定正常离退休人员名单(科级以上党政管理人员由组织干部科办理);
2
、凭人事科人事通知、组织干部科干部任免通知到劳资科办理退休手续;
3
、核准退休人员工龄及特殊贡献(独生子女光荣证、省部级以上奖励)等,须由个人申报并将有关材料原件送劳资科审核,同时拟确定退休费比例;同时领取退休纪念品;
4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退休费标准;
5
、已退休职工凭退休文件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版权所有 ©2013 - 2014 大连交通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邮编:116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