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欢迎广大教职工使用公积金微信公众平台
2020-9-26

为更好地贯彻大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要求,便于全校教职工更加便捷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贷款、还款等业务,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请全校教职工按提示关注、注册。

附:大连公积金微信公众平台

(您可以扫描上方的二维码也可以直接进入大连公积金中心的微信公众平台,或通过手机软件“微信”搜索公共账户“大连住房公积金”即可添加并关注,注册后便体验上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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